陆双鹤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七四四 酒话,迷失在一六二九,陆双鹤,昭通文学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“若对外人当然是这么说,可咱们之间就没必要扯那种大话了——从小在那种地方长大的,谁知道好坏呢。我以前一直觉得主子抽奴才是天经地义。大格格抽我时最多只想着逃跑。自个儿心情不好了当然也就去抽手下的奴才泄愤……到了这里,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选择不做奴才的。”
“那现在要是你那位主子还想打你呢?”
张陆好奇道,苏尔泰哼了一声,借着酒意道:
“我会跟她说:爷不乐意做你的奴才了,不服气就来咬我啊!”
一边说着,一边还朝着面前,某个不存在的人影竖起了一根手指头——中指。果然在任何环境下,这类动作才是最容易传播开来的。
张陆被逗得哈哈大笑,连连拍手:
“说得好!让她有本事就来咬!”
——最近在海南岛上,非常流行的几部评书和戏剧之中,大力宣扬的,便是所谓“天赋人权”与“自由意志”。其中主角在面对一个自认为身份高贵,便要求他做这做那的角色时,便理直气壮回复:在这里,我们都是一样的人。只要我不去干坏事,我就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,也可以不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情。这是我的自由,不服气?你咬我?
这句话立刻在老百姓中间激发起了强烈共鸣,尤其是像张陆这类年轻人,本来就极容易受影响。而苏尔泰这种有过类似经历的,则更是感触极深。
“还是你运气好啊,生在大明,衣冠礼仪之邦,比我们这种化外蛮人要好多了。”
苏尔泰看看杯子里空了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同时随口向张陆笑道,但后者却立刻苦笑起来:
“我?运气好?……哈!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